關于學習貫徹新頒發的《爆破安全規程》
(GB6722—2014)有關事項的通知
(GB6722—2014)有關事項的通知
各爆破作業單位、會員單位:
目前,由公安部新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《爆破安全》(GB6722—2014)已經公布,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經比較,新頒發的《爆破安全規程》與舊版本的《爆破安全規程》(GB6722—2003)在內容上有了很大的變化,增減、修改內容較多,如:爆破工程分級、爆破設計施工、安全評估與安全監理、安全允許距離與對環境影響的控制等。這些變化,都將對爆破作業單位產生很大的影響,現就新規程中變動較大之處予以重點提示:
一、爆破工程分級
作業范圍 | 分級計量標準 | 單位 | 級 別 | |||
A | B | C | D | |||
巖土爆破 | 一次爆破藥量Q | t | 100≤Q | 10≤Q<100 | 0.5≤Q<10 | Q<0.5 |
拆除爆破 | 高度 | m | 50≤H | 30≤H<50 | 20≤H<30 | H<20 |
一次爆破藥量Q | t | 0.5≤Q | 0.2≤Q<0.5 | 0.05≤Q<0.2 | Q<0.05 | |
特種爆破 | 單張復合板使用藥量Q | t | 0.4≤Q | 0.2≤Q<0.4 | Q<0.2 |
二、爆破振動安全允許距離
新的《爆破安全規程》對爆破振動安全允許距離也做了修改,針對不同類型建(構)筑物、設施設備和其它保護對象,安全允許振速值更小,對爆破設計與施工、安全評估提出了更高的技術要求。
以上兩點僅為爆破作業單位提供參考,新頒發的《爆破安全規程》還有大量的修改之處,我們并沒有完全歸納,還需要各涉爆單位認真組織學習,深刻領會。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此次新《爆破安全規程》的頒發與實施,對本企業的自身生存與發展產生的重大影響,尤其是四級資質的爆破作業單位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,應提前籌劃企業自身的升級、合并、重組,提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,以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。
在貫徹落實新《爆破安全規程》過程中,各爆破作業單位遇到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請與我協會聯系,協會將與各單位積極配合,共同研究與探討解決辦法,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,竭誠為各會員單位和涉爆企業提供技術支持與服務,為我省爆破行業的健康、可持續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。
遼寧省工程爆破協會
2015年4月7日
2015年4月7日